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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及货运险保费超香港 将建立离岸保险税制安排

   2017-11-28 第一财经船海装备网4380
核心提示:  近年来,伴随中国航运保险市场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上海航运保险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已基本形成业态齐备、功能强
  近年来,伴随中国航运保险市场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上海航运保险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已基本形成业态齐备、功能强劲的航运保险市场体系。
 
  第一财经记者从今日召开的2017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上了解到,2016年上海船舶险和货运险保费收入(在航运保险中占主要份额)达36.96亿元,是亚洲航运中心香港的1.1倍。
 
  同时,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在论坛上表示,下一步将优化上海航运保险软环境,包括对标新加坡香港等地,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保险税制安排;以及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优化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司法环境。
 
  上海基本形成完整航运保险产业链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船舶险及货运险总保费收入136.84亿元,其中船舶险保费收入51.20亿元,货运险保费收入85.64亿元。2017年上半年,中国船舶险及货运险总保费收入83.02亿元,其中船舶险保费收入30.53亿元,货运险保费收入52.5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航运保险发展作为中国航运保险市场近年来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随着上海‘两个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深入,保险‘新国十条’和上海市府深化保险‘新国十条’《实施意见》的出台,上海航运保险发展的顶层设计全面铺开,上海航保发展进入了创新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期。”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会长、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降彩石表示。
 
  上海保监局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6年,上海船舶险和货运险保费收入由16.76亿元增长至共36.96亿元,年均增长率11.92%。2016年上海船舶及货运保险保费收入是亚洲航运中心香港同期船舶及货运保险保费收入的1.1倍,约为新加坡同期船舶及货运保险直保收入的八成。2017年前三季度上海航运保险保费收入31.68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7.28%,其中船舶险全国市份额达到46.47%。
 
  与此同时,航运保险的功能作用也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从传统的船舶险、货运险,拓展到航运责任和海上能源保险;从传统的贸易运输保险延伸到电子商务情境保险。
 
  “目前上海共有58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航运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全国唯一一家航运类自保公司和全部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此外,上海还有176家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大量航运法律、海损理算机构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基本形成了‘经营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完整航运保险产业链。”裴光表示。
 
  2016年,上海航运保险业一方面通过进出口货运险为对外贸易运输过程面临的灾害意外风险提供保障1.05万亿元,另一方面通过远洋船舶险等为对外贸易承运人提供涵盖远洋船舶运输各环节的风险保障近7000亿元,为远洋航运责任风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47万亿元。
 
  同时,上海作为创新驱动的先行者,在航运保险领域的市场创新与监管制度创新方面也有不少亮点。例如自2015年7月起上海率先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将航运保险产品的市场准入由审批备案改为行业协会注册,并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在最大程度上放权于市场。据了解,目前已有效注册条款2600余个,超过注册制实施前全国5年航运保险条款总和。又如2016年9月,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正式发布了上海航运保险指数,成为全球航运保险专业指数领域的首次探索,也为我国航运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提供支撑。另外,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代表中国保险业,于2015年9月成功加入了全球最大的航运保险协会组织——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
 
  优化航运保险软环境
 
  无论是上海国际金融与国际航运中心的“两个中心”建设,还是《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保险中心的目标中,航运保险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裴光和降彩石均表示,接下来将从税收、司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优化航运保险进一步稳定发展的软环境。
 
  “合理稳定并且具有竞争力的财税政策是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必备要素,我们将持续优化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税收环境,缩小上海与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税收政策方面的差距。”裴光表示。
 
  据了解,在全球航运市场不景气及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背景下,上海市政府为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增强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国际竞争力,出台了国际航运保险业务专项扶持政策,首年有近30家保险机构获得财政扶持4000万元,大幅提振了保险机构经营发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的信心。下一步,上海将按照《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关于“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税制安排”的要求,结合上海自贸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深入研究国际离岸保险中心税收制度,积极推动上海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保险税制环境,逐步放宽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航运保险免税、补贴范围,争取涵盖航运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等各个领域,从而为航运保险市场主体拓展跨境与离岸业务、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更为公平一致的税收环境。
 
  同时,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现代航运保险业也需要符合国情且国际接轨的专业“司法护航”。
 
  对此,裴光表示,经过多年努力,上海海事司法部门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判规则,形成了一批航运保险审判经典案例,上海目前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下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良好基础。今后将继续推动航运保险市场主体与海事司法部门的沟通互动,在航运保险领域不断完善规则体系,让上海逐步成为国际航运保险业界认可的、具有高度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司法仲裁中心。
 
  降彩石则表示,将积极争取能够进一步完善《海商法》,明确相关司法解释,逐步形成中国的国际海运以《海商法》及预期配套的管理条例为主,相关的运输管理条例和港口管理法为辅的法律体系。
 
另外,降彩石也表示将加强航运保险信息化建设,推动航运保险业与相关金融、航运、海事等方面的数据共享,搭建统一航运平台,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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