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大丰海港港口航运有限公司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海港港口航运有限公司所需内河标准化船队建造项目
(2)项目编号: DFCG20170359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400KW内河拖轮1艘、15m工作船2艘、49m钢质舱口驳船11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图纸及规格说明书。
(5)资金来源: 自筹
(6)项目预算: 2200万元 ;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内建造完毕并经海事局检验发证交付使用。
(8)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经地方海事局建造中、竣工后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发证。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名称、招标内容如下:
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建造方向承建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船舶全部建造合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本合同总价的15%;船舶全部建造下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本合同总价的15%;船舶全部建造完工后,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入盐城港籍发证后,30个工作日,付总造价的45%;余款5%作质保金,待质保期(自交接办理入盐城港籍一年后)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
货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结算方式:电汇、转账或承兑汇票支付。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进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招标船舶相应实力的船舶制造企业;
2、投标人具有船舶检验主管机构或经信委国防科工办或省级船舶建造行业协会专家评审颁发的三类以上造船资质(含三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具有船舶检验局出具的“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提供的相关文件至本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日尚在有效期内的。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至今)须至少有1个50米及以上钢质动力船舶的建造业绩。
4、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64329,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 221.231.122.12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1月 30 日至2017年12月 7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船舶建造);②船舶建造资质或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③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原件备查;④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大丰(http://www.dafeng.gov.cn)、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221.231.122.12 )或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7年 12 月 25 日 9:00-9:30
2、开标时间: 2017年 12 月 25 日 9:30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盐城市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国际服务中心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大丰海港港口航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凌寒 联系电话:0515—83555202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物联大厦七楼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茹 联系电话: 0515-83608958
联系地址: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电商产业园四楼4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