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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2017年智能船/无人船新技术发布

   2017-12-07 船海装备网5550
核心提示:  2017年12月6日下午,中国船级社(CCS)在中国国际海事会展W3M10会议室隆重举办智能船/无人船新技术论坛。论坛分为智能船舶、
中国船级社2017年智能船/无人船新技术发布
  2017年12月6日下午,中国船级社(CCS)在中国国际海事会展W3M10会议室隆重举办智能船/无人船新技术论坛。论坛分为智能船舶、无人货物运输船舶、无人水面艇、新检验技术等4个专题,吸引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反响强烈。
 
  CCS于2015年发布的《智能船舶规范》,契合航运界对船舶更安全、更环保、更经济、更可靠的渴望,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一批散货船、集装箱船、超大型原油船、超大型矿砂船、极地科考船等项目向CCS申请智能船舶附加标志。
 
  在智能船舶专题,CCS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系列智能船舶项目的合同前服务、审图、认可和检验工作,介绍了与《智能船舶规范》配套的《智能集成平台检验指南》、《船舶智能机舱检验指南》、《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船舶网络系统要求与安全评估指南》等系列技术文件。指南对智能船舶的各项功能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尤其对系统相关的产品认可、图纸审查、建造检验及营运检验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来自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瓦锡兰中国有限公司的嘉宾分别作了主题为“船舶智能与赛博安全”、“视情维护保养”的专题演讲。专题演讲后,CCS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新富海”轮授予了智能能效管理附加标志i- Ship (E),该轮为第一艘获得此附加标志的营运船舶。
 
  智能船舶的发展分为互联互通、系统整合、远程控制和自主操作等阶段。目前,智能船舶围绕船岸一体、系统整合、辅助决策等智能船舶发展的初级阶段开展。在此基础上,业界正在积极开展无人船的研发,开启了对智能船舶高级阶段的探索。
 
  在无人货物运输船舶专题,CCS介绍了为满足业界对无人货物运输船的开发需求,针对无人船操作场景及风险事件进行风险评估,采用目标型标准(GBS)方法编写的无人货物运输船舶技术要求,包括无人货物运输船舶功能要求、实现功能的规定要求和检验试验要求等。来自珠海云洲智能有限公司的嘉宾作了主题为“小型无人货船解决方案”的专题演讲。
 
  在无人水面艇专题,CCS介绍了为满足国内外军民融合无人艇的研发和应用需求,基于GBS理念编写的《无人水面艇检验指南》。指南适用于艇长大于等于5m且小于20m的无人艇的设计、建造和检验,对总体目标及功能要求、通信系统、操控系统、艇体、轮机、电气、航行和信号设备等提出要求。专题演讲后,CCS向珠海云洲智能有限公司颁发了无人艇原则认可证书,该艇为第一艘获得CCS原则认可的无人艇。
 
  在新检验技术专题,CCS发布了《无人机检验应用指南》,为服务于船舶/海上设施检验的无人机样机的开发和应用提供指导准则。指南明确了无人机在船舶/海上设施检验应用中的技术标准、检验执行机构资质、数据信息、船舶现场检验应用和海工现场检验应用等要求。
 
2015年,CCS《智能船舶规范》的发布,规范和引领了智能船舶技术的发展,掀起了智能船舶/系统的研发浪潮,相信此次发布的智能船/无人船新技术,也必将进一步推进智能船、远程控制及自主操作无人船的创新与发展。 
 
标签: 无人船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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