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12月21日报道,台防务部门和庆富正式解除“猎雷舰案”的契约,已编列的“猎雷舰案”第4期新台币35亿元预算,台立法机构今天(21日)审查防务部门的预算时全部删除,相关的行政或诉讼费用,将由防务部门本身的预算支出。
台防务部门13日列举五大事证,表示已依海军呈报庆富造船公司相关违约具体事证,按“政府采购法”及契约规定,正式函告通知庆富解除“猎雷舰”的采购案契约。
由于防务部门2018年预算案中仍编列有“猎雷舰案”达新台币35亿余元,台“海军参谋长”李宗孝中将日前在立法机构表示,这笔是第4期“下水”款,包括装备款与作业款,如果和庆富解约,按法规除必要诉讼费用与技服费用必须留下,其他将缴回库房。
台立法机构“外交及国防委员会”21日审查防务部门2018年度的预算,由于海军已经和庆富解约,朝野“立委”决议删除海军司令部“猎雷舰案”的35亿3632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预算。民进党籍“立委”罗致政表示,防务部门若发表意见“都会变成未来(与庆富诉讼的)呈堂证供”,“就按照委员会意见就好”。
民进党“立委”蔡适应受访则称,“猎雷舰案”解约后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后续处理的行政作业费,防务部门人员表示可以用部门内法律相关预算支应;另一部分,是万一庆富提起诉讼,防务部门要准备一笔钱应对“假处分”,防务部门人员表示,这可以用该部门的预算或第二预备金支应。
此外,该委员会20日审查防务部门预算时,有“立委”不满去年海军已支付“猎雷舰案”第三期款24亿元,给立法机构的书面报告却未提及此事,在海军的军事行政主计作业部分冻结30万元、军事行政事务冻结1000万元、军事行政立法机构联络作业删减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