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加坡12月23日电 新加坡总检察署与贪污调查局23日发表联合声明说,新加坡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涉嫌贿赂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等公司,须向美国、巴西和新加坡当局支付4.22亿美元的刑事罚款。
声明说,调查发现,2001年至2014年间,为赢得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其他相关公司的合同,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以合法咨询协议为幌子,通过中间人贿赂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高管。
负责领导这起国际调解案的美国司法部与新加坡和巴西有关部门商讨后,同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达成一项延缓起诉协议。根据协议,该公司须向美国、巴西和新加坡当局支付共计4.22亿美元的罚款,其中50%支付给巴西方面,剩余部分向美国与新加坡各支付25%。有关方面则决定不起诉吉宝,改而发出“有条件警告”。
据了解,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承诺在“有条件警告”发出90天内向新加坡当局支付5300万美元的罚款,剩下的5300万美元将在3年内付清。
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所属的吉宝集团董事长李文献表示,对岸外与海事公司在巴西的行为深感遗憾。像吉宝这样的国际公司必须在国际法律和法规范围内依法行事,集团不会宽恕或容忍非法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