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发布了《“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远洋渔船总量稳定在3000艘以内,远洋渔业企业数量在2016年基础上保持“零增长”,这为调整远洋渔业发展节奏划定了两条重要的“红线”。业界人士认为,在我国远洋渔业从持续较快发展向规范有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提升装备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将促进远洋渔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不再批准新增远洋渔船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远洋渔船总数稳定在3000艘以内,渔船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远洋渔业年产量达230万吨左右,自捕水产品运回国内的比例达65%以上。可见,远洋渔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调整发展速度,稳定船队规模。
根据这一目标,我国远洋渔船数量基本没有增长空间。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在外作业远洋渔船为2571艘,比2010年增长66%,作业渔船和已批在建渔船合计近3000艘;远洋渔业总产量为199万吨,比2010年增长78%;作业海域涉及42个国家(地区)的管辖海域和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以及南极海域,船数和产量均居世界前列。
尽管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远洋渔船,但老旧渔船的更新改造还将加快。目前,我国10年以上船龄的远洋渔船约占总数的30%,其中船龄20年以上的迫切需要分批实施更新改造。《规划》将提升远洋渔业技术装备水平作为一项重点任务,鼓励建造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的新型专业化渔船和节能环保安全型渔船,要求更新改造渔船标准化率达到100%,逐步实现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全部国产化。
提高远洋渔业从业门槛
全国现有远洋渔业企业162家,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比较突出,远洋渔业传统发展模式亟待改变。《规划》提出,要严控并不断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到2020年,远洋渔业企业数量在2016年基础上保持“零增长”,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远洋渔业企业。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不再新批设立远洋渔业企业。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我国现代化远洋渔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业界人士分析,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可以扩大优势企业规模。符合条件的远洋渔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能够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格局。龙头企业还将优先获得各级政府的政策性补助。同时,渔业企业的组织化水平也会得到提高。例如,组建远洋渔业渔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融资、运输、补给、营销等集中统一的服务。
这会给渔船建造市场带来哪些影响?业界人士分析,过去部分有实力的远洋渔业企业因资金不足,难以建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专业化远洋渔船,渔船建造领域短期逐利倾向也较明显,渔业科技创新及与船舶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力度更有待加大。而远洋渔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以及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对解决这些问题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长远发展方向没有改变
控制渔船数量,压减企业数量,并不代表不发展远洋渔业,发展远洋渔业的长远方向并没有改变。《规划》指出,远洋渔业是战略性产业,是建设“海洋强国”、加快“走出去”步伐和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内优质水产品供应、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促进双多边渔业合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外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远洋渔业的发展区域与产业布局,要求稳定和优化公海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发展水平,积极参与极地渔业事务,对金枪鱼、鱿鱼、公海拖网围网等公海渔业,亚洲、非洲、拉美国家等过洋性渔业以及南北极渔业等进行了分类和布局规划。
当前,我国远洋渔业正从持续较快发展向规范有序发展转型,国家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以及国内外水产品市场对优质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等,为远洋渔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业界人士认为,针对产业结构仍相对单一、产业链短、科技支撑和综合开发能力偏弱等短板,未来需要加强对先进远洋渔船、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船用设备、新型渔具渔法、捕捞节能降耗技术和渔获物高值化利用的开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