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广东省发改委公布的《广东省“十三五”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显示,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约200万千瓦以上,预计将直接拉动投资总额2400亿元。与2017年1月下发的《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相比,这一目标调整幅度巨大。原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海上风电力争实现开工建设200万千瓦、建成投产100万千瓦以上。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预计“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超7000亿元,未来我国风电市场空间巨大。
今年初,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管理办法》指出,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经国家能源局审定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核准具备建设条件的海上风电项目。未纳入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企业不得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鼓励海上风电项目采取连片规模化方式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