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AZBDL20180115009
二、招标预算价、工期要求、投标保证金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招标预算控制价为捌佰壹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捌整(¥8171878.00),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无效。
建造期要求:1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城中湖60客画舫游船工程(共2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其它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三级Ⅱ类的要求及以上(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本项目中装修部分须分包给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企业实施,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17时00分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14时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1日14时30分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三级Ⅱ类的要求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淳安本地占地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船舶建造场地证明复印件(该证明由县海事部门出具);
5、开标会议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或资格证逾期的,报名时必须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三楼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江惠珍 联系电话:0571- 64868199
传真:0571-64819847
招标方联系人:汪马飞 电话:1351687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