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38800吨智能散货船“大智”号的交付,将我国智能船舶的研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什么是智能船舶?突破智能船舶的关键技术是什么?智能船舶将给造船、航运业带来哪些新机遇?船舶智能化对造船工业将产生哪些深远影响……这些均成为国内外海事界关心的热点、焦点话题。
38800吨智能散货船的诞生标志着全新的船舶设计、建造、运营理念渐入人心,全船数据安全共享、设备健康评估、智能辅助决策、船岸一体化等技术取得突破,在我国智能船舶研制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业内专家表示,“大智”号属于智能船舶的1.0版本,智能船舶要进入2.0智能物联阶段,实现部分自主操作及远程控制,乃至最终发展到船岸港互联、完全无人自主操作的3.0阶段,还需要经历漫长的路程,其间将充满挑战。
剑已出鞘
智能船研制进入“百家争鸣”阶段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智能船舶,是指船舶可利用传感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自动感知和获得内部各零部件及外部海洋环境、天气、物流、港口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具有自动控制技术和大数据处理、机器学习和分析能力,在航行、管理和维修等方面实现智能化运行的船舶。当前业界认定智能船舶具有三大关键属性,即:基于先进传感技术、数据分析、控制和通信技术,能够实现辅助决策、远程控制和无人自主操作,使船舶营运更安全、更经济、更高效。
当前,日本、韩国、中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对智能船舶的研发正如火如荼。有消息称,在日本,包括船厂、设备商、船东及日本船级社(NK)等在内的27家日本企业搭建了智能船舶应用平台,并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了关于船载数据服务器和设备数据的标准草案。日本邮船株式会社技术副总经理山本泰表示,日本邮船将利用真实数据优化船队营运与船舶设计,进一步追求船舶整体优化。今后,日本船厂和航运公司联手开发的无人驾驶船,将安装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的自动航行系统,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及时收集和分析与海域天气、危险障碍物及货物有关的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规划最节省燃料、最安全和航程最短的航线。基于这些运营数据,该研究团队创建了一个与实船相对应的“数字化双胞胎”,实现了船舶性能监测、基于状态的维护检验等功能。
在韩国,现代重工与微软、英特尔、SK航运、大田创意经济与创新中心以及蔚山创意经济与创新中心进行合作,致力智能船舶的开发。现代重工已与上述公司签订协议,六方将共同启动一个名为“航运服务软件”的智能软件项目,计划在2019年将相关软件部署至智能船舶。该软件系统既可提高船舶安全系数,也可改善船员们的健康状况,并满足安全航运标准要求。
此外,多家欧洲企业正在相关国家的支持下合作推进无人船的研发,争取未来3年内在波罗的海实现船舶完全遥控运营,到2025年实现自主控制的商业海上运输。而且,凭借在船舶配套领域独有的优势,欧洲在近海智能船舶研究方面已快人一步。
在我国,首艘智能船已顺利交付。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还联合业内相关单位实施了智能船舶1.0研发专项(2017-2019),并着手4艘智能示范船的研发工作。
可以说,目前智能船舶研究进入了“百家争鸣”的阶段。针对船舶智能化,业内科研院所及船舶企业在两个领域同步开展了实践探索:一是构建以船舶自主感知、认知、预测和决策为主要形式的有人智能化船舶;二是利用更先进的感知和通信技术,开展以远程操控为主要形式的无人船舶研究。
道阻且长
智能船3.0阶段充满挑战
智能船舶的发展分为互联互通、系统整合、远程控制和自主操作等阶段。目前,智能船舶研究正围绕船岸一体、系统整合、辅助决策等展开。还有一些企业开启了对高级智能船舶的探索。一艘真正意义上的智能船舶要会思考、会决策,必须具备自我感知、自我分析、自我反馈、自我学习等能力,形成一个闭环,要达到这一阶段,需要解决诸多难题。
智能化设备和系统能否具备在任何条件、任何环境下驾驶和管理船舶的能力,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中国智能船舶创新联盟秘书长、上船院院长胡劲涛表示,影响智能船舶发展的关键因素,包括感知技术、网络及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船舶设计及建造技术等。通信技术是智能船舶实现船岸通信、船船通信的关键,人工智能技术是实现无人自主船的基础。这些决定了智能船舶能否真正“会思考”“能决策”。而且,远洋智能船舶的航行极大程度上依赖通信的畅通,如果出现通信失联的情况,智能船舶将如何“自处”?这些因素均要求智能船舶必须具备足够的“智慧”,否则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其次,在信息提供方面,智能船舶航行依赖于外部众多的信息提供方,涉及港口、海事部门、船管公司、通信商、设备商,甚至气象服务商等。在进入智能船舶3.0阶段后,保证充分、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这些信息,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此外,法律方面的约束也对智能船舶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信息化研究室主任徐凯表示,要发展智能船舶,关于船舶适航的海事公约和法规显然需要修改,船舶引航、边检、检疫等涉及国家主权的法律也需作出调整。而且,相关法律责任也需厘清。由于智能船舶的“自主”功能涉及的系统提供商和信息提供商较多,一旦智能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事故甚至违法事件,到时候由谁负责、如何理赔等将成为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