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江南造船举行VOCs治理项目合同签约仪式暨项目启动会,江南造船副总经理邹元晶与中船九院副总经理孙伟军正式签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项目合同》,标志着江南造船成为全国第一家正式启动VOCs排放治理的造船企业,为全国造船行业开创了VOCs治理的先河。
VOCs全称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改善上海长兴岛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在中船集团、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下,江南造船于2016年6月决定启动VOCs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获得批复;2017年11月,江南造船钢板预处理线试点改造项目通过第三方排放检测验证;2017年12月完成公开招标,中船九院、河北天龙环保作为联合体中标。
作为项目改造设施设备的承建单位,中船九院院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上海市环保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改造,确保2018年10月工程竣工。邹元晶强调,本项目意义重大,希望各方通力协作,认真汲取其它行业相关VOCs治理改造的经验,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中船集团质安部主任李忠对江南造船在VOCs治理上主动作为表示赞赏,并希望后续各方加强交流,紧密配合,确保按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作为海洋装备建设的中坚力量,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担当央企社会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部署,践行“绿色造船”理念。此次率先启动VOCs治理,对船舶行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