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渔船的建造能力和水平,确保渔业船舶建造质量和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建造开工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7〕1号)和《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建造开工管理的通知》(粤海渔办〔2017〕197号)文件精神,广新海工积极对照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逐项进行钢制渔业船舶一级企业自评工作。经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山分局的初步审查和广东省渔政总队现场综合评价,广新海工于2018年3月1日顺利通过钢制渔业船舶一级企业资质审核。
广新海工此次顺利通过渔船资质审核,意味着我司有条件、有实力承建各类型渔船,并将不断拓宽业务,丰富经营模式。同时,广新海工将不断改进船舶建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提升渔船建造能力和水平,为公司船舶生产经营提供各方面强有力的支撑,确保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