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解到,该公司正策划收购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具体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5-086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出具审计评估结果后,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概述
2015年8月19日,公司与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力士”)的股东浙江汉力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力士控股”)及胡虎跃、陈荣、胡进高、施军以及郑锐聪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内容如下:公司通过现金和股份支付相结合方式收购汉力士100%的股权,暂定人民币3.5亿元。其中,总对价的80%,即2.8亿元以股份方式支付,每股价格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交易日计算(截至2015年7月3日之前,上市公司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18.65元/股);总对价的20%,即0.7亿元现金支付。同时,公司还将向不超过10名的投资者发行新股配套募集不超过交易总额100%的现金。通过中介机构前期尽调,根据汉力士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所处行业地位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情况,公司拟采取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汉力士51%的股权,具体的估值待审计评估完成后协商确定。
三、交易的进展情况
此次发布提示性公告后,公司将尽快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评估,并加紧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汉力士控股
1、名称:浙江汉力士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黄龙工业区黄龙五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胡虎跃
4、注册资本:118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胡虎跃(自然人)出资99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4%,胡旭
碧(自然人)出资18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海洋石油工程服务;船舶租赁;船舶设备贸
易;实业投资;金属加工机械、消防器材、厨房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的
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汉力士控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胡虎跃
1、身份证号码:33072219750516****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南路
(三)陈荣
1、身份证号码:31022519581027****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四)胡进高
1、身份证号码:33072219621105****
2、住所:浙江省永康市唐先镇岩洞口村明珠路
(五)施军
1、身份证号码:33072219700904****
2、住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
(六)郑锐聪
1、身份证号码:44052019760729****
2、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
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武义县黄龙工业功能区
3、注册资本:5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胡虎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船用推进系统、导航仪器及装置、海洋工程设备、船用配套设备、机械零部件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汉力士控股出资2887.139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陈荣出资1375.51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胡虎跃出资464.00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胡进高出资412.44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施军出资206.22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郑锐聪出资154.66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7、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9月30日
总资产
18,104.90
17,720.13
总负债
5,905.14
6,788.59
净资产
12,199.76
10,931.53
2014年度
2015年1-9月
营业收入
6,371.55
1,206.36
净利润
-748.24
-1,268.2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尚处于谈判阶段, 交易价格在资产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确定。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进行战略转型,公司将具备无人潜器等相关先进装备制造业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本次收购汉力士51%股权后,汉力士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短期内,本次收购股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八、其他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公司未向内幕知情人以外人员透露该信息;
4、目前股权收购尚处于谈判期间, 存在不确定性, 交易标的的财务数据等
需要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确定,最终的收购价格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刊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