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国船舶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13),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仍将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亿元到-2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8 年1 月31 日 在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体 和 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8-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仍为负值,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手持海工和船舶产品情况,公司对部分建造合同计提了大额减值损失,对公司 2017 年的盈利情况产生了较大影响,以及财务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针对上述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多项积极措施处置相关海工和船舶产品,防范经营风险,优化资源结构,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改善财务状况,突出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措施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