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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核动力平台图纸预审(电气部分)公开招标项目

   2018-03-26 船海装备网4520
核心提示:  2018年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海洋核动力平台图纸预审(电气部分)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武汉第二
  2018年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海洋核动力平台图纸预审(电气部分)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海洋核动力平台图纸预审(电气部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9-02-04A-2018-D-E03083),招标人为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对示范工程送审图纸文件(电气部分)进行预审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之能够满足中国船级社送审要求。
 
  1.2  招标内容
 
  (1)  服务名称:海洋核动力平台图纸预审(电气部分);
 
  (2)  服务内容:按照中国船级社审图要求为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拟定送审图纸目录;对甲方按照拟定目录提供的送审图纸文件按照中国船级社及适用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配合甲方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和封闭;在审图过程中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送审图纸文件相关的技术指导。
 
  (3)  项目预算:人民币46万元(含税);
 
  (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6)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4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民用船舶甲级设计资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船舶与海洋工程详细设计(送审设计)或图纸预审)的相关业绩证明,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至今完成过的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4 人员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含)以上职称,并且主持过类似船舶与海洋工程详细设计(送审设计)或图纸预审工作;本项目实施团队至少3人,且每人具备至少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评委不认可的视作无效。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且须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曾在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无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8年03月25日17时30分至2018年03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报名方式:
 
  (1)微信报名: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为“4.2报名材料”的内容;
 
  注:1)微信报名成功后,选择微信支付方式付款。微信付款后10分钟内可在微信订单界面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普票)及招标文件;无法在微信界面下载招标文件的,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将于支付当日或次日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请准确填写)。如需领取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与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2)供应商需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完成正确的开票信息登记。请供应商谨慎填写,如登记的信息错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为本项目微信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微信号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2)现场报名:携带“4.2报名材料”,前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312号722研究所大院东科楼三层3121室(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人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校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312号722研究所大院东科楼三层3121室(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公诚招标门户网(www.gcbidd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0719606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312号722研究所大院东科楼三层3121室(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430000
 
  联系人:徐恒格;闫雄飞
 
  电话:18963977196;18162699943
 
  电子邮箱:18963977196@163.com;yxf41100@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1803083
 
2018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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