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重工(00651)公布,有关与3名客户就7艘船舶的交付延误进行的磋商,集团已于2017年向SlomanHestia(3名客户之一)交付7艘船舶的其中一艘。因此,于公布日期,集团已订约向3名客户中的另外两名客户(即客户A及客户B)建造的7艘船舶的其中6艘仍未交付。
根据与客户A最近期就七艘船舶中的余下四艘进行的磋商,订约各方已达成初步共识,以终止四艘未交付船舶的相关造船合约,据此客户将可取消相关船舶的订单,而该集团将须退回所有已收取的付款以及其项下的利息。然而,订约各方尚未协定该集团于终止合约后于相关造船合约项下的退款时间表及应付的利息金额。因此,于公布日期,该集团与客户A及客户B尚未就7艘船舶中的余下6艘及终止任何造船合约订立正式协议。
于终止四艘未交付船舶的造船合约后,该集团先前根据相关造船合约所收取及入账的所有收益及成本(分别约为8.71亿港元及12.56亿港元)将会拨回并因而导致公司产生亏损。集团须退回至今从客户A收取的所有付款,合共约为9818.8万美元。
鉴于造船合约可能被终止,公司已与瑞昌市政府及一间造船公司(其股份于新加坡股票交易市场上市)就可能合作事项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当中涉及(其中包括)振兴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2日,该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与阳新县兴达矿业有限公司订立备忘录,以推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可能合作。
备忘录的订约各方将于瑞昌市成立一间合资造船公司,其将由新加坡上市公司管理。合资造船企业将向江州造船租用相关生产场地及设施以发展其造船业务,年产量为4至6艘2万吨船舶。新加坡上市公司将协助江州造船就七艘船舶中可能被3名客户取消订购的3艘船舶寻找新买方。其后江州造船将以合理价格向合资造船企业出售3艘被取消订购的船舶,以使合资造船企业将继续进行建造工程,以随后向新买方销售制成的被取消订购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