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地方海事局获悉,江苏省将深入推进绿色船舶行动,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内河船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点建设,加强危化品船舶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船舶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7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实施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指导意见,与江苏海事局联合印发了《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制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指南,统一江、浙、沪标准,形成了《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使用低硫燃油补贴政策意见》,提前实施2018年船舶排放控制区措施,开展船舶燃油抽检1030艘次。截至2017年年底,江苏省共完成3664艘400总吨以上船舶的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抽检船舶生活污水140艘次,达标率90%;开展整治水路非法转运固体废物专项行动,查扣运输固体废物船舶47艘,涉及固体废物2万余吨,有效遏制了通过水路向江苏境内非法转运、倾倒垃圾行为。
据悉,近年来,江苏省组织实施LNG整体动力改建工作,去年共完成68艘船舶动力改建,全省累计完成改建、新建LNG动力船舶94艘,数量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同时,江苏省积极推进内河船用LNG加注站的建设和运营,已建设完成站点8个,其中3个已投入运营。此外,该省组织开展了6期LNG动力船舶船员特殊培训,截至2017年年底,共培训了364名专业人才。江苏省积极研究并提请交通运输部修订京杭运河船舶通航尺度,组织开展内河集装箱船舶船型图纸设计工作,免费提供给航运企业和船厂使用。
今年,江苏省将继续推进长江经济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补短板等生态环境整治有关牵头工作;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推动落实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加强太湖流域船舶污染防治,完成苏州、无锡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处理试点,研究对影响严重的部分主要入湖河道试行禁航措施;制订通榆河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继续强化对进入通榆河的危化品船舶申报管理和检查;增加对饮用水源地航段的巡查频次。
在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面,江苏省将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订实施江苏省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和落实分年度工作目标;对辖区船舶污染风险防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开展船舶污染相关作业活动报告规定和船舶防污染作业“双随机”检查;支持扬州开展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体系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牵头做好交通运输部门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方面,江苏省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油保障和联合监督指导的意见》,督促内河船舶使用合规柴油;统筹推进江苏内河水运应用LNG示范区建设和运营,积极争取LNG船舶改建和营运等方面的惠民新政策,调动企业与船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推进内河船用LNG加注站点建设,解决LNG后续发展保障问题。
在危化品船舶安全监管方面,江苏省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辖区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巡查,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船舶定位识别设备的行为;贯彻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配员现场检查管理办法》,做好“两员”培训考核工作;推进危化品船舶提档升级,在镇江和淮安开展危化品船舶警示标识试点;继续开展国内航行油船和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南水北调调水期间通航河道危化品船舶的禁航管理;强化危化品船舶申报和进出港口管理,危化品船舶进出港报告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动态在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