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验船师实际检验工作的指导,落实船舶所有人和船舶修造企业的渔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4月18日,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印发《渔业船舶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1册 远洋渔业船舶)及《指南》(第2册 船长大于或等于24m海洋渔业船舶)。
该《指南》依据《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满足渔业船舶检验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检验项目进行了科学分类和差异化分级管理,是验船人员开展实际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南自2018年6月26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组织验船师进行《指南》学习和培训,让验船师尽快熟悉掌握《指南》的各项要求。同时,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渔业船舶管理实际工作特点,对《指南》中的具体检验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在执行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渔业船舶检验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