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海保障中心40米级测量船建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54-1841CCIEC004/02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5月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东海航海保障中心40米级测量船建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8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9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顾婷/;
中标候选人(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宪友/;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和其他要求;
中标候选人(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66072643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招标代理: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10-5652977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三、其他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40米级测量船建造项目(招标编号:0754-1841CCIEC004/02)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4月29日00:00-2018年5月2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标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1-66072643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编:100736
联系电话:010-6529262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 电 话:021-66072643 电子邮件:liuyongdong@shmsa. gov. 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联系人:刘女士、马先生 电 话:010-56529777-798、 792 电子邮件:mabozhang@cmh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