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70J9FA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海事局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50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福建海事局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海事局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的招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3)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捌亿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5)投标人建造并完成过排水量不低于3000吨带机库的直升机固定起降平台无限航区船舶,实际使用过程中用户反应情况良好(须提供交船证明文件、用户使用证明、具有直升机库的技术材料)。;
6)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5月02日09时00分到2018年05月09日16时00
获取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在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
福建海事局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海事局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建造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发改基础【2017】898号,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船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七0一研究生设计,主要用于在管辖水域进行海事监管、海上人命救生和以海上人命救生为目的的船舶救助、海上船舶溢油监测和应急处置、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本船为无限航区船,具有一级对外消防灭火作业能力,具有对遇险船舶进行封舱、堵漏、排水、空气潜水等救助作业能力。船舶总长128.6米,型宽16米,型深7.9米,设计吃水5.5米,设计排水量约5560吨,设计航速约20节,全船定员35人,可搭载获救人员200人。本船为单体方尾中后机船型,采用长艏楼、双层底、中部双壳、倾斜艏柱。本船以柴油机为动力,采用双机、双可调桨、双舵,设置轴带发电机(PTO/PTI)和轴带消防泵,设置舭龙骨、收放式减摇鳍和被动可控式减摇水舱,艏部设置两台侧推器,尾部设置一台侧推器。
2.2 招标范围:序号 招标范围名称 数量 *交船期 交船地点 备注01 台湾海峡大型巡航救助船1艘 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交船 福建沿海码头 无注: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亿零伍佰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捌亿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3.4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建造并完成过排水量不低于3000吨带机库的直升机固定起降平台无限航区船舶,实际使用过程中用户反应情况良好(须提供交船证明文件、用户使用证明、具有直升机库的技术材料)。;
3.6 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91-83838872
电子邮件:wytgu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楼9号院
联系人:韦云涛、夏雪
电话:010-62108260
电子邮件:weiyuntao@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