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关于高邮市城南新区吉信大厦(在建工程)
拍卖公告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关于江苏吉信远望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所有位于高邮市城南新区的房地产吉信大厦,属于在建工程。
1、权益状况分析
(1)土地
土地证号:邮国用(2010)第05410号
土地使用权人:江苏吉信远望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面积:5733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4-7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21084201500016
建设单位:江苏吉信远望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吉信大厦
建设位置:珠光路东侧、中心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14596.5平方米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321084020150048
建设单位:江苏吉信远望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吉信大厦
建设地址:珠光路东侧、中心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14596.5平方米
设计单位: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高邮市金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海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合同开工日期:2013-3-26
合同竣工日期:2013-12-28
2.实物状况分析
吉信大厦是江苏吉信远望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幢多功能商业用房,坐落于高邮市城南新区中心大道88号,占地8.06亩(国有挂牌商业用地),前楼高三层,后主楼楼高10层(不含地下室),一层层高6米,2-3层4.8米,4楼以上层高4米,建筑面积14596.5平方米。地下室层高6米,面积3000平方米。目前工程主体已基本竣工;工程设计中的水、电、消防预埋,内外墙粉刷、外墙保温、层面防水工程已竣工;铝合金窗内扇、外墙乳胶漆未完成;其他土建工程全部竣工。
3.评估结果
依据扬州中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扬中评报字(2016)第0256号评估报告:
在建工程价值为:27775391.08元,人民币大写(取整)为:贰仟柒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
土地使用权价值为5429800.98元,人民币大写(取整)为:伍佰肆拾叁万元整。
拍卖竞价时间: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8年6月9日10时起至2018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8年7月1日10时起至2018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 21,251,322.92元
保证金:4,25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高邮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高邮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房地产关系紧密的部分资产(如行车等),由于涉及抵押权人利益,不安排依附房地产拍卖,若将来涉及该部分资产的拆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税、电灯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为了促成本次拍卖,破产管理人可以协助竞买人向高邮市城南新区政府申请政策扶持。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邮市人民法院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高邮珠光路支行,账号:320501100732000000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4-84060623,监督电话:0514-84060807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