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2013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卖方、顺高船务作为买方和SE航运作为承租方签订了该31200吨多用途船的《船舶建造合同》。同日,顺高船务与SE航运就该31200吨多用途船业务签订了《光船租赁合同》。由此,三方形成船舶租售业务关系,具体形式为:SE航运支付定金后,公司启动建造一艘31200吨多用途船,船舶建造完工后交付给顺高船务,再由顺高船务将该船光船租赁给SE航运。SE航运按约支付租金,租期满8年后,SE航运须购买该船。在8年租期内,SE航运也可按每年不同的折价提前购买该船。
截至目前,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近日,SE航运向公司及顺高船务发函,要求取消合同。
公司和顺高船务于2015年6月26日收到SE航运指定仲裁员的通知,但对方尚未明确具体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