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采石基地一艘32米综合执法艇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采石基地一艘32米综合执法艇采购
项目编号:MASCG-0-F-H-2018-04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日
开标日期:2018年5月23日
定标日期:2018年5月23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金洋造船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沙大道598号
中标金额:5280000.00元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东、孙宇峰、徐大山、张云、张菊梅
招标人名称: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雨山西路999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张菊梅
联系方式:0555- 247674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邮编:243000
项目负责人:蒋超、张睿文 联系电话:0555-5200922,5200278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金额: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