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集团(00196)发布公告,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宏华海洋(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宏华中国(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21亿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法院已经准许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为宏华海洋一采购代理方,宏华海洋委托申请人代理采购设备及材料,并由宏华中国提供担保。申请人要求宏华海洋及宏华中国支付其已为宏华海洋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垫资约3.2亿元,并据此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法院裁定书的30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仲裁的,法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公司目前正就该案件寻求法律意见,并积极处理。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佈公告,披露上述案件的任何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