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8日,中远海运集团所属控股上市公司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控”)(上交所股票代码:601919;港交所股票代码:1919)发布公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已确定要约收购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东方海外” ,港交所股票代码:316)的交易不存在未解决的美国国家安全事宜。
就CFIUS而言,中远海控全资子公司Faulkner Global、东方海外已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司法部签订了《国家安全协议》,承诺向无关联的第三方出售东方海外持有及运营、位于美国的长滩(Long Beach,又译长堤)集装箱码头的实体,并在出售完成前把长滩港集装箱码头的实体由以东方海外为受益人的美国信托托管。基于以上《国家安全协议》的签署,本次要约收购各方已收到CFlUS于7月6日发出的信函,指CFlUS确定目前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未解决的美国国家安全事宜。
为顺应航运业发展趋势,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中远海控于2017年7月9日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Faulkner Global携手上港集团BVI向东方海外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收购完成后,中远海控在全球集装箱航运业的领先地位将进一步加强,不仅能实现规模上的突破,同时还能充分发挥旗下中远海运集运与东方海外的协同效益,通过优化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
6月29日,中远海控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做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决定对其收购东方海外股权交易不予禁止,交易各项先决条件全部满足。随后,联合要约方于7月6日向东方海方所有股东发出要约的综合文件,Faulkner Global及上港集团BVI以每股港币78.67 元作价,正式向东方海外全体股东要约,接纳要约的最后日期为2018年7月27日。
7月6日同日,中远海控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在要约收购完成后,东方海外的上市地位得以维持,中远海控全资子公司Faulkner Global与PSD Investco、Crest Apex及融实国际等三家机构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若东方海外在要约收购完成后的公众持股量低于25%,Faulkner Global将最多出让东方海外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5.1%给上述投资者,PSD Investco、Crest Apex及融实国际将最多分别认购东方海外全部已发行股份的7.73%、4.99%及2.38%。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实施完成后,东方海外的股东基础将进一步加强及优化,有助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