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船舶建造(技术方案)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957.00万元,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和招标说明
1.1本招标项目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已获深圳市政府批准建设,批复文号(《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六届五十六次)》,以及深安办【2017】53号),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招标项目资金全部来自深圳市政府,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船舶建造(技术方案)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 招标说明:
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的船舶建造选厂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同意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招标。本次船舶建造(技术方案)招标为第一阶段,将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竞争性谈判。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第二阶段竞争性谈判,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从入围投标人中选择一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船为钢质、单层连续甲板、前倾首柱、方尾封、发电机组/动力电池组混合电力推进、双吊舱推进器船型。作为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主要用于深圳东部大鹏湾水域LNG船舶航行监护、锚地监控以及辖区危险品码头与作业水域的安全监管,以及包括LNG危险品事故应急在内的现场综合应急指挥。具备较强的智能化、信息化功能和DP1级动力定位能力。本船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0八研究所负责设计。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船舶配备
数量:1艘
交船期:船舶建造合同生效后16个月内
交船地点:深圳海事局指定码头(深圳)
注:本项目船舶总造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玖拾柒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叁亿元;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亿元,且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5投标人从2013年起签订建造合同至今建造完成并交付下述三类船型的船舶总数不少于三艘:
3.5.1)动力定位、全电力推进、主推进功率不低于6000KW近海或远海船舶(不包含海工平台,须提供证明资料);
3.5.2)具备船舶舱室正压维持系统或具备“三防”(防核生化)功能的船舶(须提供证明资料及检测报告);
3.5.3)动力蓄电池推进、电池容量不低于500KWH的船舶(须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建造合同、船级社出具正式、船舶交接证明文件、船东评价报告。
3.6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报名:投标人可以于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6室办理报名。
4.1.2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以于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在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6室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伍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预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2031号海安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55-83797149
电子邮件;6199604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8260、 62108046
联系人:韦云涛、夏雪
传真:010-62108264
邮箱地址:weiyuntao@cntcitc.com.cn或wytgu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