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波 海 事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2018)浙72网拍54号
本院将于2018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18年9月1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资产处置: “舟绿清11”船,户名:“宁波海事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舟绿清11”船,油船,船籍港:舟山,总长49.90米,船宽8.50米,型深3.90米,总吨:435,净吨:243,建造船厂:台州市路桥金清海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国,建造完工日期:2013年8月26日,船体材料:钢质。现停泊于舟山市普陀区湖泥岛码头。
二、拍卖依据:本院(2018 )浙72执5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舟绿清11”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联系:0580-2323399(崔)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2288000元,保证金250000元,加价幅度1万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由于船舶拍卖期间可能存在燃油损耗,故燃油数量以交接时实际存量为准。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最后一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债权登记:0580-2323358(黄)。
承办法官:0580-2323399(崔)。
看船公司联系人,徐:13905803563(看船请先与法院联系)。
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28(陈)。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林)。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 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