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及岩心库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南部码头及岩心库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重大项目,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贺电精神,履行原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中石油集团三方协议,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产业化进程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建党百年献礼重大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1个4万吨级钻采船泊位、1个保障船泊位以及7个调查船泊位,泊位总长1145m。其中4万吨级钻采船泊位长22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10.9m;保障船及调查船泊位长925m,其中南侧42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取-7.5m,北侧500m近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取-6.8m(码头结构设计底高程为-7.5m)。同时建设码头及岩心库相关的陆域配套设施。②码头通过引桥与后方陆域相接,其中引桥1垂直于后方陆域布置,连接后方陆域与码头拐角处,引桥1宽度15m,长度为168.1m;引桥2采用水平布置形式,将钻采船码头与后方陆域东南角连接起来,方便车辆进行钻采船泊位的装卸作业,引桥2宽度15m,长度371.8m。③港池疏浚量297.17万m3,包括港池、回旋水域和连接水域,总疏浚面积约41.95万m2。
用海概况:本项目用海类型属于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有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港池和其他开放式用海。申请用海总面积为74.1599公顷,占用人工岸线876.9米。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2.2854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3.4169公顷,港池用海59.0117公顷,其他开放式用海面积为9.4459公顷。项目用海期限为40年。
投资/工期:本工程推荐方案总投资为97296万元,计划施工期约为24个月。
平面布置:本项目码头布置于陆域平面的东侧和北侧,北侧码头直接与陆域相连,东侧码头通过引桥1和引桥2与陆域相连。港池回旋水域布置在码头前方,项目船舶由东侧走线直接东西走向连接广州港出海航道。
装卸工艺:本工程主要装卸货种主要为钻采设备、器材、钻采周转物料、船舶零部件及补给物资等,部分物资采用集装箱形式运输。
水工建筑物:本工程水工建筑物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堤防加固及修复等内容。码头和引桥采用结构高桩梁板结构方案,现有堤防加固及修复采用抛石结构方案。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环保治理措施及预期效果分析
(1)施工环境污染:悬浮物(抛石施工、港池、航道疏浚、吹填)、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冲洗废水以及固废;拟采取的措施: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陆域回填的吹填溢流口设防污帘;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移动环保厕所处理,其它生活污水设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含油污水收集后送至有相关资质单位的集中处理;施工现场建议设置泥沙沉淀池用于沉淀冲洗废水。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疏浚土部分用于吹填陆域,剩余外抛至黄茅岛海洋倾倒区;生活垃圾则需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2)运营期环境污染:船舶含油污水、基地生活污水和初级雨水;船舶到港后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基地生产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船舶油污水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不在港区排放,机舱水由船舶自行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自身进行处理,不在港区排放;初期雨水经自建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管;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海或回用。运营期陆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基地生活垃圾等,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等,以上固废生活垃圾和货物装卸均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统一处置。
(3)生态环境污染:项目堤防加固及修复工程将直接填埋部分潮间带和海底区域,直接减少潮间带生物和底栖生物的栖息地,并有部分底栖生物被直接掩埋;疏浚工程破坏了底栖生物赖以生存的底质环境,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也产生一定的影响;陆域吹填、抛石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的影响。运营期废水排放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拟采取的措施:施工最好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监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位置和控制施工船速,在当地主要经济生物繁殖的敏感季节减少施工强度,对工程附近水域的生物资源恢复作出经济补偿。
(4)环境风险及防范、应急措施
环境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和溢油风险。
防范、应急措施:及时收听气象报告,尽量避开台风季节;工程完工后,应加强对岸堤稳定性和岸堤附近海底冲淤状况监测;加强港区船舶动态管理,运营期合理安排码头内船舶作业,紧急情况下及时向海事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应配备足够的溢油应急反应设施,并保持高效、可用性,使溢油在抵达附近环境敏感区域之前得以有效控制、回收。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经各自适当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实现达标排放或回用;固废实现分类收集,最终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悬浮物的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工程对泥沙输送作用不大,竣工后基本不影响本海域的泥沙冲淤。溢油一旦发生溢油,可供溢油应急反应的时间很短,为保护工程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务必加强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项目对各方面的影响评价结果:项目按照其设计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合理施工和运营科学管理,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比较小,其影响也是可以接受的。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附近环境敏感区和重点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较小;工程竣工后主要靠泊本项目计划建造的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保障船和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现有“海洋四号”、“海洋六号”、“海洋地质八号”、“海洋地质十号”、“探宝号”、“奋斗四号”、“奋斗五号”等7艘调查船,保障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钻采工作的实施和完成,配套的环保工程同时投产使用,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和周围环境敏感区产生影响。
同时,本项目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用海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省、市地方相关规划的要求,社会基础条件良好,具有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吹填、疏浚施工过程中充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结束后在适当的时机进行生态补偿,则工程建设所带来的环境负影响可降到最低程度,工程的环境影响可控制在能够接受的水平,则本项目建设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海洋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是否同意在该海域进行施工作业,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4)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因本项目所遭受的影响,你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6)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7)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联系人:何赵
联系方式:电话:020-37860667
邮箱:1372209921@qq.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7号海洋地质大厦4楼
邮编:510098
八、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81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电话:020-89024430
传真:020-89024430
E-mail:519621695@qq.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邮编:510301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