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航海保障中心17米航标巡检船建造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航海保障中心17米航标巡检船建造项目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交规划函【2017】779号,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海航海保障中心17米航标巡检船建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计5艘17米航标巡检船,分别配置于大连、营口、秦皇岛、烟台、青岛航标处,主要用于辖区内的日常航标巡检维护,航区为沿海遮蔽航区。该系列航标巡检船为单底、单甲板、双机、双舵、双桨、柴油机驱动螺旋桨推进的滑行船舶型,主船体和上层建筑均采用铝合金制,船艏部线性呈深V型,无球鼻首,无平行中体。艏部带电磁吸盘。
2.2招标范围:
序号:01
招标范围名称:北海保障中心5艘17米航标巡检船(大连、营口、秦皇岛、烟台、青岛)
数量:5艘
交船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
交船地点:大连、营口、秦皇岛、烟台、青岛港指定码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伍仟万元;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肆仟万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5投标人从2015年签订建造合同至今完成过与本次招标标的同类型船舶(铝合金制)或优于本次招标标的船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交船证明;
3.6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招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于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6室办理投标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1062108237边先生,bianchaohui@cntcitc.com.cn)。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层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22-58876863
7.2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8260、62108046
联系人:韦云涛、夏雪
传真:010-62108264
邮箱地址:weiyuntao@cntcitc.com.cn或wytg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