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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8-09-13 船海装备网5410
核心提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海事局申请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采购项目采用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海事局申请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
 
  预算金额:12597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深圳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配备项目,计划建造船舶一艘。主要用于深圳东部大鹏湾水域LNG船舶航行监护、锚地监控以及辖区危险品码头与作业水域的安全监管,以及包括危险品事故应急在内的现场综合应急指挥。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具备较强的综合信息处理与实时传输能力,能够承担综合应急现场移动指挥中心的重任;
 
  ---具备履行危险品作业监管与护航的能力;
 
  ---能够实现对现场LNG等危险气体的检测与预警,评估危险警戒区域范围;
 
  ---具备较好的自我防护与医疗应急救助功能,可以在警戒区域内安全航行,并实施人员撤离救助;可以在事故现场对溢油海域的溢油面积范围、溢油扩散与漂移速度方向进行评估。
 
  本船为钢质、单层连续甲板、前倾首柱、方尾封、发电机组/动力电池组混合电力推进、双吊舱推进器船型。作为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主要用于深圳东部大鹏湾水域LNG船舶航行监护、锚地监控以及辖区危险品码头与作业水域的安全监管,以及包括LNG危险品事故应急在内的现场综合应急指挥。具备较强的智能化、信息化功能和DP1级动力定位能力。船舶基本参数如下:
 
  总长:~78.0 m;垂线间长:66.0m;船宽:12.8 m;型深:5.5 m
 
  设计吃水:3.4 m;满载吃水:3.5 m;肋骨间距:0.6 m;航区:近海航区
 
  船员:16 p;其他工作人员:14p;临时上船人员:30 p;设计航速:≮18 kn
 
  本船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负责设计。船厂建造的总预算金额为12597万元。入围竞争性谈判的船厂必须在这个总限价内,按照前期各自技术方案(含设备配置方案、船舶建造方案、系统集成方案)和承诺内容,参与本次的竞争性谈判。
 
  拟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船舶为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具备自我防护与医疗应急救助功能,采用混合电力推进模式,可在危险气体扩散区域内安全航行并承担应急指挥中心的相应职能,是国内第一艘具备上述综合功能的船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鉴于本项目船舶及其设备使用环境条件苛刻,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极高,船舶建造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特殊性极高,本项目拟申请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经我局研究,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这三家船厂提交的船舶建造技术方案较好地满足了本船建造技术规格要求,船厂也就后续竞争性谈判、船舶建造等工作做出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具备了为我局建造本船的基本条件。 因此,我局推荐上述三家船厂参与本船建造船厂采购的竞争性谈判。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18年9月14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海事局
 
  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797149   传真:0755-83797141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0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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