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海事局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对丹东海事局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采购选取供应商;如未中标,在此感谢且无赔偿责任。
一、项目预算:伍万元(50000.00)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为全面履行国际公约,促进中朝海事合作需要和鸭绿江水运经济发展,提升鸭绿江水上应急反应和救助能力,保障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拟开展两艘30米级海事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具有开展船舶前期工作的能力和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
四、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有关投标报价须知、要求 :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请参加报价供应商务必于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点前将投标报价书(报价书格式见附件,不按格式和要求填写的报价无效)和有关资料直接交到丹东海事局,过期不予受理。
5、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结算以人民币支付(与投标报价有关的一切款项结算将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公司帐户或法人帐户进行结算)。项目获得市财政局审批立项后,在资金下达我局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6、评审办法:评审将采用最低价法。
7、供应商报价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业主方,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15-3196310 18804156786 传真:3196300
附件:/YJW_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81008/投标报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