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航局)与中国船级社(CCS)在武汉签署“共同推进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合作协议”。长航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冠军,CCS党组书记、副总裁莫鉴辉,以及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中国水运报社、CCS相关单位等领导共同出席签字仪式,长航局副局长朱汝明主持签字仪式。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绿色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鲜亮标志。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在运输结构调整、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今年4月习总书记视察长江时提出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为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交通运输部积极部署,及时出台了《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文件,充分体现了主管部门对长江水运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
长江是连接我国东中西部的水路运输大动脉,是世界上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货运量连续13年位居世界内河首位。从实施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从落实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出发,长江对于低碳、节能、环保的转型升级需求迫切。在此形势下,长航局与中国船级社希望以此次合作协议签署为基础,持续深化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推动长江航运绿色生态发展的动力,形成共抓共治的典范。
根据协议,双方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各自在一体化管理和技术研发领域的优势,在建立长江航运绿色生态综合指标体系,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在船上的推广应用,推进长江船舶绿色生态技术的研发应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响应机制等方面发展合作,合力推进政策研究和技术攻关,共同推动长江航运从传统经济向生态经济转变,从终端污染防治向整个生命周期的系统防控转变,由被动反应向主动前瞻转变,建成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长航绿色航运体系,为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