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激光切割机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江南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注册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2.2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为投标人主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的文件。
2.3投标人生产厂需提供近3年内在国内、外拥有30台及以上相近规格及相同配置激光切割机的业绩。所有业绩须提供中文版本的相关技术文件或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并列明中文版本的用户信息清单及联系方式。
2.4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代理商需取得所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并提供2中的2-4项制造商资料。
3)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2、招标文件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460元人民币或70美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或8美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海运酒店四楼(酒店电话:010-68088888)。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