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交规划函〔2018〕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投资550万,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船舶建成后配置在河北海事局。
建设规模:建造1艘中型溢油回收船,主要用于海上溢油回收,兼顾应急值守和综合指挥需要,具有水面溢油围控、回收、储存和转驳能力,可开展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现场指挥、海上溢油监视防控,事故调查取证及培训演练等工作。该船按近海航区设计,船长79米左右,航速15节左右。
招标范围:河北海事局中型溢油回收船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方案设计工作。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船舶设计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gsxt.saic.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上午09:30-11:30及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定河道2-1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未在招标机构报名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4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定河道2-10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完毕后,届时请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6号
联 系 人:门通
电 话:0335-5366923
招标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联 系 人:陆善泓、周焱、赵陈立
电 话:010-63348640、63348523
电子邮件:lushanhong@itc.gener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