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本市邮轮经济深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国产大型邮轮制造,不断提升邮轮制造国产化能力,力争2023年首艘国产大型邮轮交付使用;支持宝山邮轮配套产业园、外高桥造船基地等建设邮轮修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园区。
《意见》提出,到2022年,上海市邮轮接待量位居全球前三,年接靠母港和访问港邮轮500艘次以上、接待出入境游客400万人次以上,境外邮轮游客比例明显提升;到2035年,建成国际一流邮轮港,形成完备的邮轮经济产业链,全面掌握大型豪华邮轮设计建造技术和运营管理能力,邮轮产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显着提升,成为亚太邮轮企业总部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邮轮经济中心之一。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建设国际一流邮轮港口、全面提升邮轮旅游品质、战略布局邮轮经济全产业链、强化政策支撑和保障等4项重点任务。值得注意的是,在“战略布局邮轮经济全产业链”一项任务中,《意见》提出了多项支持船企、科研院所、配套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意见》强调,支持国产大型邮轮制造,将邮轮制造列入“上海制造”重大产业布局,并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上海大型邮轮制造行动计划,统筹全市产业资源和配套政策,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区域定位,加强对邮轮设计制造核心技术的攻关,不断提升邮轮制造国产化能力,力争2023年首艘国产大型邮轮交付使用;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邮轮研发、设计及制造服务,支持与国内外船舶制造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开展邮轮设计制造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意见》明确,发展邮轮修造配套产业,支持宝山邮轮配套产业园、外高桥造船基地等建设邮轮修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园区,培育设备、零部件、材料等领域的本土配套企业,吸引为邮轮制造提供各类配套产品和服务的境内外企业入驻,构建多层多样的产业生态;推进国内外邮轮相关协会组织、科研院所、检测认证平台、交易服务机构等功能性平台集聚,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在政策及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培育支持本土邮轮企业发展,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出台支持邮轮品牌发展的专项政策,对本土企业以购置、租赁、制造等方式组建本土邮轮船队给予低息贴息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等。加大上海市相关产业资金对邮轮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将邮轮研发、设计、制造、旅游、运营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列入优先支持范围;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强对本市邮轮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建立邮轮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保险机构、商业银行等探索针对邮轮产业的金融产品;鼓励邮轮领域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邮轮产业投资。
此外,《意见》提出的部分措施与近来中国邮轮产业发展的热点问题也密切相关。比如,《意见》明确,切实规范邮轮旅游市场,大力宣传《中国公民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引导游客自觉履行邮轮旅游合同,主动遵守目的地法律法规和船上礼仪;建立畅通的邮轮游客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针对游客不良行为,依法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