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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船的招标公告

   2018-10-26 船海装备网4410
核心提示: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渔政执法船项目进行公开招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渔政执法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渔政执法船。
 
  (2)采购编号:SZZJ2018-N-G-002。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00.00元。
 
  2、交付期限:合同生效后15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具有三级Ⅱ类或以上等级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2、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3、投标人代理人:如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代理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明确说明外,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
 
  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5、采购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时间:2018年11月22日10:00时起至10:30时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2)地址:苏州市锦峰路188号。
 
  (3)联系人:刘奇。
 
  (4)联系方式:0512-68229102。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
 
  (3)联系人:俞吉。
 
  (4)联系方式:0512-62826523、62826513(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标签: 渔政执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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