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象山县港航管理局浙港航巡0803艇船舶修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HYCG2018003
二、项目概况: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采购预算: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子包1:437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公务和交通船舶维修业绩(至少三个,开标时以合同原件为准);
2、具有固定的自有的船排或船坞(石浦港区域内,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1.发售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涌金广场6号楼1单元2401室) 2.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2号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2号开标厅。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1.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8年 11 月 26 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采购单位:
象山县港航管理局/顾伟世/59123073/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58号
采购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秦威
联系电话:65722092
传真:65723083
联系地址:象山县涌金广场6号楼1单元2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