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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远洋与南通/大连中远海运川崎签订4艘6.1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

   2018-11-09 船海装备网7180
核心提示:  11月8日,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南通/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4艘6.1万吨散货船合同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  江苏
  11月8日,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南通/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4艘6.1万吨散货船合同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
江苏远洋与南通/大连中远海运川崎签订4艘6.1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永安、总经理蔡荣国、副总经理王树华,江苏海事局副局长徐伟,中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徐效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助理王滔,中信保江苏分公司总助张秦,南通中远海运川崎总经理陈弓、水野雅方,大连中远海运川崎总经理许维明、副总经理荻野刚正,NK船级社高级副总裁饭田润一郎,DNV-GL船级社南京区经理尹洪波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签约仪式。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毛雪强,南通中远海运川崎总经理陈弓、大连中远海运川崎总经理许维明分别代表双方在新船建造合同上签字。中远海运川崎是江苏远洋的战略合作伙伴,自2002年合作以来,中远海运川崎已累计为江苏远洋建造了15艘船舶。双方紧密合作,携手共进,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实现了共同发展。
江苏远洋与南通/大连中远海运川崎签订4艘6.1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
  仪式上,省港集团董事长王永安发表致辞,他指出省港口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特大型企业集团,是促进省内航运高端要素集聚、港航产业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王董事长强调,江苏远洋作为省港集团航运板块的龙头企业,承担着引领航运板块一体化发展的重任,此次与中远海运川崎再次合作投资建造4艘散货船,是江苏远洋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举措,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王董事长希望江苏远洋以此次合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以打造省属航运企业龙头为目标,加强航运能力建设,不断推动江苏远洋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远洋与南通/大连中远海运川崎签订4艘6.1万吨散货船建造合同
  在“海运强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此次新造船项目的承接,对于江苏远洋进一步发展壮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司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船队结构,提升省属航运企业对省内大宗散货的控制力,进一步打造具有领先优势的运输船队。公司将在省港口集团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高点谋划举措,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干事创业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航运能力建设、积极培育省属航运企业等要求,进一步助推省港口集团一体化改革发展进程,在新时代奋力谱写江苏远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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