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客轮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客轮公司船舶尾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招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招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ZGX18ZOOQY-21
3、项目名称:广州市客轮公司船舶尾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
4、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船舶尾气处理装置采购
数量:8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最高限价:人民币59.5072万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供应商资格:
5.1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6.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6.3.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后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3.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6.3.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6.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4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等级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6.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没分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4日 09:00-09:30
7.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 09:30
7.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8、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
招标人:广州市客轮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3332222
电子邮件:gzgx8306434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507房
联系人:程小姐
电话:020-8306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