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纲要(2018~2050)》落地落实,按照战略纲要明确的总部职能定位和业务板块管控模式,中船集团以“向海洋科技工业集团转型、坚持重大工程引领、坚持强化总部引领和管理能力、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对总部部门设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的中船集团总部共设立17个部门,分别是:
(一)办公厅。
(二)科技委办公室。
(三)董事会办公室。
(四)政策法规部。
(五)战略规划部。
(六)经营管理部。
(七)人力资源部。
(八)财务金融部。
(九)科技部。
(十)军工部。
(十一)船舶海工部。
(十二)产业发展部。
(十三)质量安全部。
(十四)审计部。
(十五)纪检监察部/巡视办。
(十六)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部)。
(十七)离退休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