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批复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试点实施超额利润奖励方案,这是中船集团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落实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彰显中船集团改革创新、大力开发人力资本的决心,标志着中船集团薪酬市场化改革和骨干人才中长期激励迈出实质步伐。
超额利润奖励方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中船集团开展的成员单位业绩薪酬双对标工作为基础,基于“创造增量价值、聚焦骨干人才、体现风险共担”三个原则,设置“分档提取、重点倾斜、风险扣减、递延支付、奖励封顶、余额清零”六大机制,解决“企业经营动力不足、核心团队稳定、未来风险防控”三大核心问题。
通过薪酬市场化改革,实现了中船租赁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紧密联动,提高了骨干人才薪酬与业绩的匹配度,进一步提升了骨干人才薪酬市场竞争力。
中船集团将在总结中船租赁超额利润奖励方案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增强活力、提升效益效率为目标,实施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聚焦矛盾和问题,不断创新核心骨干人才激励机制,扩大薪酬市场化改革和骨干人才中长期激励试点范围,大力支持并引领成员单位在分红权、股权、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实现突破,助推中船集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