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QDHZX2019001
二、招标预算价、工期要求、投标保证金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捌佰壹拾玖元柒仟陆佰陆拾陆元整(¥8197666.00元),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无效。
工期要求:19.8米渔业辅助趸船210日历天,16米渔业辅助收网船及12米渔业辅助张网船75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千发集团19.8米渔业辅助趸船、16米渔业辅助收网船、12米渔业辅助张网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及帐号:
(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排岭支行
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9558851202039075510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64812603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县支行营业中心
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19075201040025441
联系人:钱小姐联系电话:(0571)64819848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
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366274820706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71)65125976
在2019年 1 月 27 日17时(开标前一天)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指定的工行、农行、中行三家银行任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自行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单”;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所缴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单”。投标人须将“缴存确认单”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投标保证金专户所属银行按通知单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凭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的退保证金通知单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科办理手续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
重要提醒:
1、自2018年9月1日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由工行、农行、中行三家银行来操作,投标单位可以在上述三家银行中任选一家进行保证金缴存;
2、自2018年9月1日起发出的招标公告中涉及的投标保证金缴存确认均采用升级后的投标保证金系统;
3、投标人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前认真阅读《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升级后的投标保证金系统正式上线通知》;
4、投标人需提前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工行、农行、中行三家银行任一窗口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①经办人身份证;②盖公司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盖公司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以三家银行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的保证金缴存确认汇总表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缴存到账的最终依据。
为了不影响投标,汇款时在备注栏或附言内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及项目名称(可以简略)或项目编号。首次进淳投标的企业,领取递交函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其它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三级II类的要求及以上(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必须在淳安本地占地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船舶建造场地证明(该证明由县海事部门出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
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 月28日14时 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 日14时30分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具有船舶生产能力为三级II类的要求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淳安本地占地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船舶建造场地证明复印件(该证明由县海事部门出具);
5、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千岛湖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8-1号301-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贤锋 联系电话:0571-64826513/13606817270
传真:0571-64883918
招标方联系人:邵告才 联系电话:0571-64820068
杭州千岛湖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