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造船企业韩进重工1月8日宣布,其位于菲律宾的苏比克船厂因接单不足、经营不善,已向菲律宾当地法院申请启动企业回生程序,旨在避免子公司经营业绩影响韩进重工。
回生程序是指在法院的主导下,通过调整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促使面临危机的企业恢复经营的一种法定程序。据了解,菲律宾法院将在120天内决定是否撤销经营苏比克船厂的HHIC-Phil公司,或允许其根据法院接管程序继续主导苏比克船厂进行恢复计划。韩进重工一直在考虑出售苏比克船厂,将根据法院判决作出下一步打算。
2006年,为了增强在商船建造市场的竞争力,韩进重工在菲律宾设立了苏比克船厂,主要建造大型集装箱船、气体运输船和油船等,韩进重工拥有该船厂99.9%的股份。截至2017年年底,苏比克船厂的资产价值为1.84万亿韩元(约合16.4亿美元),占韩进重工总资产的43.7%。
苏比克船厂在2008年交付了第一艘船。目前,其手持订单共计16艘船舶,包括阿芙拉型油船和超大型液化气体运输船(VLGC)等。其年建造能力约为15艘大型船舶,积压订单相当于约1年的工作量。据报道,苏比克船厂近期完工的阿芙拉型油船将按计划交付,但是,由于大量设备和材料是从韩国配套公司采购的,因此苏比克船厂向法院申请回生程序很可能会影响合作配套商和供应商。
近几年,受造船市场长期衰退的打击,苏比克船厂的造船完工量大幅下降,自2016年以来,其业务一直停滞不前,对韩进重工产生了直接影响。2016年和2017年,不计算苏比克船厂的经营收入,韩进重工的营业利润分别为493亿韩元(约合4378万美元)和867亿韩元(约合7700万美元)。然而,计入苏比克船厂的营收时,韩进重工则转盈为亏,2016年和2017年分别亏损79.3亿韩元(约合7043万美元)和1167亿韩元(约合1亿美元)。
韩进重工的主要债权人韩国开发银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在经营形势堪忧的情况下,苏比克船厂采取了缩减规模、削减成本等紧缩措施,再加上韩进重工提供的资金支持,才避免了破产。据了解,韩进重工为苏比克船厂提供了约30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以维持其运转;韩国开发银行则为苏比克船厂发放了5000亿韩元(约合4.44亿美元)的预付款保证金(RG)。
为了不拖累母公司,韩进重工同意苏比克船厂向菲律宾法院申请回生程序,计划在等待菲律宾法院作出判决时推进出售苏比克船厂的进程。此前,韩进重工计划出售苏比克船厂的部分股份,但一直未能寻找到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