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港航管理局委托,现就太鹤湖海巡艇建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QTFSCG2018-14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3. 具备钢质一般船舶三级III类及以上资质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网络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可以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1.2书面获取:2019年 1 月 24 日至2019年 2月 14 日(上班时间),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县高湾东鹤城小区4幢1301室),联系人:王珊屏 联系电话:0578-6837246。
2.招标文件费用(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 月 14 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
九.开标时间: 2019年 2 月 14 日09:00时
十.开标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0人民币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账号:3911015480000018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田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李则华
联系电话:0578-6830502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47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珊屏
联系电话:0578-6837246
传真:0578-6837246
地址:青田县高湾东鹤城小区4幢1301室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路1号
青田县港航管理局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