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船舶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按照中远海运集团“6+1”产业集群战略规划和中远海运散运对深圳远洋的新职能定位,1月29日,深圳远洋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远洋作为中远海运散运代管船平台,秉承“安全、担当、高效、实干”的企业价值理念,努力打造一流的船舶管理品牌,为社会、为客户、为股东创造价值。此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圳远洋再展宏图的良好契机。公司入驻前海自贸区后,将作为桥梁纽带促进中远海运散运与前海自贸区、相关业务单位的协作,继承和发扬公司在深港协作方面的管理经验,以创新的理念促进航运企业“深港协作”产业常态的形成和深港航运经济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