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以下采购事项:
一、 项目编号:ZHAEEC19-029CG
二、 采购人:珠海市横琴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标的:珠海市横琴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客货船采购项目
五、 采购总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七、项目简介:客货船采购,一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船舶制造或者建造、生产经营范围(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企业章程或者工商部门网站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范围相关信息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注: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评审,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5分,报价部分:30分。
九、公告起止日:2019年02月28日至2019年03月20日。
购买标书起止日:2019年2月28日至3月7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十、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证明材料;
2.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十一、采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横琴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2)采购单位联系人:古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8416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芮一帆、邵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550023、0756-2255677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5)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0002
珠海市横琴岛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