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江重庆航道局17艘24米趸船防污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BGL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50071839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重庆航道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辰路76号
联系方式:李军 023-637754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1500718399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16号财富广场B座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江重庆航道局17艘24米趸船防污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BGL2019002
项目基本情况:通过对17艘24米趸船防污设备购置和安装改造以及排污设施改造,实现重庆局24米趸船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最新实施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定的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排放方式的要求。处理后的污水在船上储存,并定期由社会污水接收船接收的方式替代直接排放到环境水域。
项目采购需求:购置17套新的污水处理装置,分别在17艘趸船合适位置进行安装,包括管件、阀件、接口等配套设备的安装,对趸船卫生间、厨房等排水管路进行改造,新增2个水箱,并排放至社会接收船。该装置应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规定的污水排放限值的要求,保证所有趸船具备自行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的能力。工作范围为长江重庆航道局下属江津、观音岩、黄沙溪、大兴场等航道基地17艘趸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船舶建造、维修资质证书;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船舶改造、修理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应明确业绩时间))。(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5日内查询结果为准);(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6.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16号财富广场B座11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邮购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重庆市雾都宾馆.太阳城(重庆市渝北区-红叶路1号)九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采用邮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2日内寄送。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和付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电子邮箱以便及时查对,以收到彩色扫描件电子版的时间为准。只接受投标人单位账户转账或汇款,并注明①招标文件费、②招标编号。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