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宁国市青龙湖豪华游船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NGS-CG-TP-2019-01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0日
采购日期:2019 年3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常州市华东玻璃钢船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武进区礼嘉镇桥北
成交金额:45379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闵文友、江录移、刘永宏
采购人名称:宁国市青龙湖水上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桥头铺村码头路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860563291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金色家园1-115号
项目负责人:吴工 联系电话:0563-4101880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 代理费收费金额:16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2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8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63-4101880,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金色家园1-115号。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宁国市青龙湖水上客运有限公司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