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宾市航道工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25.8米工作船采购项目(财政计划号:19059)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宜政采公〔2019〕20号。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即:宜宾市航道工程处25.8米工作船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文件公告及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时间: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15日17:00。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在质疑处理中,仅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回执”作为判定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是否在“获取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
(三)获取方式: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ichuan.gov.cn)“ 采购公告”栏目或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 ”栏目,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免费获取word版采购文件。同时,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cg.yibin.gov.cn/login.aspx?loginType=2),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后缀为“ .ZFZBJ ”的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投标或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首次参与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办理了数字证书后须先下载数字证书驱动安装并注册,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7×24小时服务电话:4009618998。
(四)公告顺延。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以以更正公告形式顺延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并在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家数仅以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获取后缀为“ .ZFZBJ”的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家数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38000 元(大写:叁万捌仟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交纳方式:供应商应在2019年4月23日15:00前,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并在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打印出《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
收款单位: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账 号:22494101040010778。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先交纳技术服务费后,才能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广大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技术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投标。
2.同一项目分为多个包的,每个包均须单独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凡交纳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数额不一致的,均不能在交易系统中进行分配,即无法正常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参与投标)。
3.投标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须通过供应商在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注册时所绑定的网银账户交纳。
4.技术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具体交纳方式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指南--操作指南中的“宜宾电子化交易保证金交纳教程(视频版)”,或咨询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1-2208566、2208565)。
5.供应商交款的网银账户为农业银行账户时,应采取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农行在线支付”方式交纳技术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并分别取得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出具的相关交纳回执证明(未取得交纳回执的,属无效交纳)。
供应商交款的网银账户为非农业银行账户时,应先后将所需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通过企业网银账户,及时交纳至上述账户,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且以“跨行订单分配” 方式分别查询和分配(即绑定)技术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并取得相关交纳回执证明(未取得交纳回执的,属无效交纳)。
6.跨行交纳保证金(即非农行账户交纳)存在到账延迟可能,建议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若非农业银行账户成功交纳技术服务费或投标保证金六小时后,其交纳状态仍显示为“未交纳”的,可在交纳时间截止前垂询技术服务电话0831-2208662。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光盘(一式两份,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下同)。其具体方式,按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0条和第31条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即:不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导入系统,下同)。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00。
(三)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 /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须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否则,不能生成投标文件,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投标。此外,建议使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包括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手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对同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投标文件后,务必使用标书查看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直接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使用电子签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自愿使用电子签章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备注:1.数字证书签名以电子投标文件正上方边框显示的信息为准;
2.电子签章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印章形式呈现的信息为准。
(二)开标地点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三)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四)特别提醒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0831-2208700、2208701(项目受理、标书内容咨询);0831-2208566(技术服务费、保证金等收退);数字证书办理室(办理数字证书咨询)0831-2208723<四川RA数字证书,颜色为蓝色>、2208724<CFCA数字证书,颜色为黑色>;0831-2208733(质疑受理)。如需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操作咨询,请随时拔打4009618998技术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服务)。
2.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使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招标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采购代理机构参考,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市航道工程处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831-8226358
招 标 人: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831-2208701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