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执法趸船改造设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
二、承接单位
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证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有从事相应船舶设计服务能力。
三、委托内容
1.执法趸船改造设计。
2.设计图纸送审并取得渔检部门的审查批准。
四、项目经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1日
六、具体要求
(一)承接单位需到现场勘验,且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提交相关资料(含图纸、文件等)。
(二)承接单位需在原趸船基本要素(总长:68米、型宽12米、航区内河A)、主甲板及其以下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方案设计,吸收采纳执法趸船改造可行性报告的有关成果,并提供合理化完善建议和技术咨询。
(三)承接单位需出具执法趸船改造设计审批图纸2份,电子版1份,有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布置图、改造说明书、改造项目概算、稳性计算书、基本结构图、典型横剖面图(主船体加强及上层建筑)、液舱布置图、航行信号布置图、设备舱及泵舱布置图、系统图、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包含2-3家供货商)、电气系统图、防火控制图、电力负荷计算书。
(四)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的具体需求进行改造设计。
(五)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
(六)预算经费为包干费用,含承接单位交通费、送审费、印刷费等所有费用。
(七)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信息。
七、申请方法
1.登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gzagri.gov.cn)下载《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19年5月21日前寄至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3.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1家作为服务单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邮政编码:510335;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0)3443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