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江南京航道局张家港等3个航道处码头建设工程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交水函【2015】59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长江南京航道局张家港等3个航道处码头建设工程张家港航道处码头处。
2.2 招标范围:
包括所有设备的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及为确保产品质量而提供其它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以上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含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5)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已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2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用户使用及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近三年来(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账面无亏损,无不良信誉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5 月 22 日至2019年 05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304室,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 8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 2 日内寄出。
5、投标人登记
本项目开评标工作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取得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钥匙,并登陆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y.whzbtb.com/)进行报名;同时投标人登记按照《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首次参加长航系统投标的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到长江航务管理局规划基建处备案,填报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xyxt.cjhy.gov.cn/)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0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为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cjhy.mot.gov.cn)、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jy.whzbtb.com)及中国水运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南京航道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64号
邮 编:210011
联 系 人:何佳
电 话:025-58996943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304室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李天天
电 话:025-52121096-824
传 真:025-52128578